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》的规定,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,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10月27日,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区计生中心)送审的盐田区二〇〇五年卫生(计生)系统设备购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。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,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。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、账册、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。区计生中心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一、基本情况
盐田区二〇〇五年卫生(计生)系统设备购置项目经深盐计〔2005〕37号文批准立项,计划投资98万元,资金来源区财政。项目建设单位是区计生中心。该项目于2006年4月12日通过验收,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。
二、审计结果
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913,750.00元。经审计,审定金额为913,750.00元。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。详见附件。
三、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
送审决算资料不完整
送审的决算资料缺财务决算说明书、电脑设备验收报告及发票等资料,且部分资料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。审计组于2015年9月21日向建设单位发出审计事项分类记录,建设单位于10月26日补充提供了相应资料。
建设单位今后在编制决算时,应严格把关,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,以便及时完成工程决算。
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
2017年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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